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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內容-無損檢測
                發布時間: 2023-06-07 14:47 更新時間: 2024-11-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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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內容


                近年來由于城市工業化和商業化的迅速發展,城市建設用地日趨緊張,有些已建成的建筑物已經不能適應日益繁榮的物質、文化需求,使用功能受到限制,需要進一步擴大使用面積。在這種情況下建筑加層技術就成了擴大房屋面積的一個很好手段,由于它是在舊建筑物上加層,不占用土地或占用很少一部分土地,因此,可以緩解現今土地資源緊張的形勢。此外,加層比新建房屋的投資要少得多,這對于資金緊缺的情況,加層不失為一種很好的舉措。近年來,各類房屋加層改造的房屋檢測以及房屋加固設計施工項目日益增多。


                一、建筑類型為: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圖書館、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以及客運車站候車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場所,建議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工作。


                二、一般居住型房屋,在使用年限滿30年時,建議進行首次房屋安全鑒定,并每10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三、當房屋達到設計的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建議每2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四、建立在河渠、山坡、軟基、采空區等危險地段的房屋,建議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五、當房屋的梁、板、柱等結構構件和陽臺、雨罩、空調外機支撐構件等外墻構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滿30年,建議進行首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并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六、當房屋需要建立懸掛陽臺、玻璃幕墻、外墻貼面磚石或抹灰、屋檐等,建議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


                以上根據房屋類型、使用年限及使用時間等情況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是根據各地方住建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的分享。


                對房屋結構的損傷、變形、老化、使用條件等進行檢測和調查,以評價房屋可靠性的過程。房屋安全檢查是保證房屋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耐久的重要技術措施,應作為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列入計劃。對于使用年代久遠、使用條件惡劣、生產工藝變動較大或遭受地震、爆炸、火災、風災等偶然作用后的廠房,更應該及時進行安全檢查,以便對廠房的可靠性作出評價,采取相應的維修、加固和改造等措施,確保生產的連續性和人員、設備的安全。


                房屋安全檢查由有關專業人員組成的專門調查機構遵照國家頒發的各項標準、規范和規定進行。調查機構應根據安全檢查的目的.內容及范圍,確定所需的調查項目,采用目測、非破損或微破損檢驗及結構試驗等方法,取得所需的調查資料。調查結果作為建筑物改建、大修、結構加固或拆除的原始資料。


                房屋安全檢測內容:


                1、調查房屋建造信息資料。包括:查閱工程地質勘察報告、設計圖紙、施工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況的其他有關資料信息;


                2、調查房屋的歷史沿革。包括:使用情況、檢查檢測、維修、加固、改造、用途變更、使用條件改變以及災害損壞和修復等情況;


                3、檢查核對房屋實體與圖紙(文字)資料記載的一致性;


                4、檢查房屋的結構布置和構造連接及結構體系;


                5、檢查測量房屋的傾斜和不均勻沉降;


                6、調查房屋現狀。包括:建筑的實際狀況、使用情況、內外環境,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


                7、調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標使用期限、使用條件、內外環境作用等;


                8、抽樣或全數檢查測量承重結構或構件的裂縫、位移、變形或腐蝕、老化等其他損傷,采用文字、圖紙、照片或錄像等方法,記錄房屋主體結構和承重構件損壞部位、范圍和程度及損傷性質;


                9、根據結構承載能力驗算的需要,抽樣檢查結構材料的力學性能;


                10、必要時可檢測結構上的荷載或作用;


                11、必要時應補充勘察工程地質情況;


                12、必要時可通過荷載試驗檢驗結構或構件的實際承載性能;


                13、當有較大動荷載時應測試結構或構件的動力反映和動力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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